校長工作職責
一、校長是學校的行政負責人,對外代表學校。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,認真執行上級黨委、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指令,接受學校黨總支的監督。
二、根據上級有關要求,結合學校實際,制定學校工作目標,提出學校工作計劃、并定期進行督促檢查和總結。
三、領導和組織教育教學工作,深入教學一線,對師生進行嚴格的常規管理,探索教育規律,提高教育教學質量。
四、民主管理,依法治校。有計劃地提高教職工的政治、業務水平。加強師資隊伍建設。定期召開有關會議,集思廣益,健全各項規章制度,按章對教職工實施考核獎懲,關心教職員工,注意改善工作、學習、生活條件。協調好各部門、各類人員的關系,調動一切積極因素,完成學校工作任務。
黨總支書記職責
一、在上級黨委的領導下,充分發揮對學校工作的監督保證作用。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保證學校的社會主義方向。加強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提高教職工的思想覺悟和道德素質。
二、加強學校黨組織的自身建設。組織三會一課,抓好對黨員和黨員干部的教育與監督,慎重地發展黨員,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,把黨總支建立成為堅強的戰斗堡壘。
三、按照黨的干部路線和政策,負責對學校干部的培養、教育、考核、監督、選拔和推薦工作。
四、尊重和支持校長行使應有的權力,維護校長的集中統一指揮,參與討論決定學校工作計劃、總結、獎懲、人事、經費等重大問題。 五、加強對工會、共青團、少先隊等群眾組織的領導。協調好校長與教代會以及組織、個人之間的關系,保證學校各項任務的完成。
德育副校長工作職責
在校長的領導下,分管全校師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。其主要職責是:
一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及各項政策法規,組織實施依法治校工作。
二、組織實施師生員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調動師生員工的積極性。
三、草擬學校教育工作計劃、總結,提交校委會討論。
四、審定政教處制定的教育工作計劃,審定團委、少先隊、學生會的工作計劃,并督促實施。
五、領導班主任工作,對班主任工作進行考核與評定,充分調動班主任工作的積極性。
六、負責學校家長委員會、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的工作,管理教育宣傳工作。
七、負責校園文化建設規劃。
教學副校長工作職責
在校長的領導下,分管全校教學、教研、科研工作,主要職責是: 一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,按照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要求組織教學工作,按期完成各項教學任務。
二、草擬學校教學工作計劃、總結,并及時提交校委會審定。
三、負責審定教務處和教研組工作計劃,主持學校教學工作和教學工作會議,組織教師業務學習和教學經驗交流活動,進行教學改革,提高教學質量。
四、負責審定教科室工作計劃,組織教師參加科研工作,督促教師按時高質量完成教育科研課題的研究工作。
五、做好師生的思想教育工作,檢查各項教學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,對教師工作進行考核和評定。
六、抓好圖書室、實驗室的建設,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。
后勤副校長工作職責
在校長的領導下,分管全校的后勤、體衛、安保、信息藝術工作。主要職責是:
一、草擬學校后勤工作計劃、總結,并及時提交校委會審定。
二、領導和督促所分管部門的工作,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。認真抓好學校的基建規劃、體衛藝及學生食宿管理、安全保衛工作。
三、協助校長做好財經管理,認真制訂和執行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,嚴格遵守財經紀律,每學期組織一次財務清理,做到民主理財。
四、本著服務教學、服務師生生活的原則,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對食堂、醫務室、校產保管、水電供應等方面進行督促檢查。
五、加強后勤員工的思想教育工作。主持召開后勤管理方面的各種會議,研究和改進后勤服務工作。
工會主席工作職責
一、宣傳、貫徹、執行黨的方針、政策及國家法律、法規,圍繞學校的根本任務,開展教書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務育人的思想教育活動。
二、根據工會的性質和任務,領導工會工作,全面履行工會各項職能。
三、貫徹執行上級工會布置的各項工作。
四、經常傾聽和集中教職員工的意見和要求,并及時向學校黨總支和行政部門反映。
五、按照擬定工會工作計劃,做好工作總結,定期向會員報告工作。
六、定期組織召開教代會,搞好學校民主管理。
七、主持召開工會委員會議。